女星穿错衣 名牌也枉然

  Fashion Victim(时尚的牺牲品)是指那些每天打开衣橱都要感叹衣服少一件、能为时尚付出一切的人。我们熟知Victoria Beckham就只在乎她那时时寸缕不乱的头发和永远光鲜却略带沉重的时装,其实她即使披着被子出来我们也相信那是条最贵的被子。

    与贝嫂形影不离的闺蜜“阿汤嫂”也是一样,学完这个学那个,却从来不管这些衣服适不适合自己,时尚在她身上只有“死气沉沉”四字可以形容。

    “赫敏”Emma Watson虽然没那么沉重,可凡她出现,必定如专卖店中的橱窗模特一般,全身Chanel。Emma,你才17岁,不必让自己这么早就展示37岁般女人的成熟吧?!

贝嫂,你只披件浴袍出席活动吗?你的优点全被掩盖起来了。如果是其他人,一定会被认为是把自己的浴袍穿出来了,但正因为是贝嫂,我们必须相信它是件大牌。但,如果不翻翻衣领子,谁会认得呢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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